close

自從每每發現走在路上的人不是拿著單眼就是類單眼
畫素高的嚇人,拍起來真的是粉美
那台當初買的時候覺得很便宜的小粉紅,就真的是太弱了!!
一直再想著好想換相機,偏偏小粉紅實在沒有壞,但拍起來的效果真的不太好
從年初想到年中,終於,薛寶跟我下定決心買下入門款的類單眼!
(雖然老姊換的更高階,買了最流行的女朋友)

決定要換相機的那個剎那,我想是有原因的!!
因為老姊也想換掉那台我們一起買的小粉紅,一直要跟著我一起買
想說一起買會不會比較便宜??但是,沒有喔!!沒有比較便宜
主要原因也是我們2個看上的都是熱門機
我看上的是LX3,老姊看上的則是在貴個1萬塊的女朋友(GF1)
等阿等等阿等,薛寶還是比較疼他真實的女朋友,說要再生日前買吧!!
雖然號稱是生日禮物,但實際上是2個人的生日禮物

先來看看我的男朋友吧!!
將~~將~~將~~將~~


這張是用我那小粉紅拍的,是不是很糟糕!!大家說是不是~~
所以真的應該要買一台LX3才對(阿你都買了)

我看上的就是那復古的外型,買這台就一定要買黑色的!
如果選上銀色的,我想你就是太遜了!!
瞧瞧那個閃光燈及那個凸出去鏡頭,真的是太美了!!

我想為了我這台小黑黑,我應該會多PO一些網誌吧!!
畢竟要展現他那高畫素,實在是應該要多寫點東西!
(真是虛榮的傢伙)

雖然說比不上單眼,但老實說他拍起來的效果真的很棒
有些人比較不喜番,覺得他的色彩太多鮮艷
但是    他的外型就勝過於一切啦!
有誰看到那個類單眼這麼漂亮的!!(真的是很看外表的傢伙)

就是它!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abd19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